地狹人稠的環境,促成大量集合住宅拔地而起,民眾彼此距離只有一道樓板、一面立牆緊密相隔,腳步乒乒乓乓噪音、拖拉桌椅的尖銳摩擦聲、物品碰撞聲時有耳聞,隨著干擾不時上演,不僅打擾近鄰的寧靜作息,甚至影響身心靈品質,也因此常態觸發左鄰右舍的紛爭。
內政部為了保障消費者購屋的權利,原訂 109 年 7 月 1 日上路的「分戶樓板隔音構造法令」,將現有規定的 78 分貝下降至 58 分貝,考量成屋、預售屋與毛胚屋等多元化交屋樣態,在施作細節、建料審核、人員技術的多向調整之下,宣告將於 110 年 1 月 1 日正式實施,也代表 110 年元旦開始,新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案,都需符合分戶樓板隔音構造法規。
若建築隔音需要達到 58 分貝,以此標準來看,15 公分厚的鋼筋混凝土造樓板,鋪設的表面材(含緩衝材)需達到 17 分貝以上的隔音與效果,或取得內政部綠建材標章之高性能綠建材(隔音性)認可,而陽臺或各層樓板下方無設置居室者,則不在此限。
而法規所規範的緩衝材除了橡膠、玻璃棉之外,經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可的新材料、新工法,通過認可材料已超過 19 項系統提供選用,例如磚牆、混凝土牆、石膏板、矽酸鈣板、水泥板 … 等數十種工法,全面確保妥善無虞的降噪效果,打造邁向安穩寧靜的好宅風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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